料甸街道

信息来源:料甸街道办事处 更新时间:2024-04-1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及对辖区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街道” 、“文明单位”、“示范社区”、“文明社区”、“示范社区居委会”活动。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和社区共建活动,做好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 

(三)组织、管理和发展街道经济,搞好招商引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指导、协调街道经济的运行,发展生活、生产服务事业。 

(四)负责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民事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治安保卫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违法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政治稳定、社会安定。

(五)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市政管理、税收、防火、防旱、防汛、防震、抢险救灾和国防征兵等工作。   

(六)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用工、离退休人员的管理、青少年教育、老龄和残联工作。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料甸大街1号     电话:53859523


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文昌,负责党工委、人大全面工作。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彦池,负责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尹茂松,负责党群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大、政协、统战(宗教)、老干部、土地、城建、交通、信访工作;分管部门:党建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联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街道纪工委书记:林海,负责纪委工作,园区工作、失地保险工作。分管部门:征收办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华玉和,负责机关常务、后勤保障、财务等工作;负责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统计、发改、招商引资、营商环境、通讯、文化、教育、旅游、卫生、计生等工作。分管部门:综合办公室、区域发展办公室。联系单位:信用社、邮电、电信、卫生院、中心校。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武装部长:王连凤,负责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武装工作;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党代表联络政务服务、工青妇等工作;民政工作,优抚、民政救济、基层政权建设、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分管部门:党群服务中心。

党工委委员:张凯,负责农业工作,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招商引资及项目投资、农村财务监督管理、环境卫生、河道、水利、绿化、气象等相关工作。分管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单位:电业所、粮库、供销社。

党工委委员:连茂刚,负责、环保、秸秆禁烧、安全应急、工业、企业管理服务等工作。分管部门:区域发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联系单位:市场所。


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公室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街道党工委的决议、决定;负责街道党工委文件制发、文秘、印鉴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联系协调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辖区统战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保密档案、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和离退人员的管理等工作;负责草拟街道办事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类文稿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工作;负责计生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交通、通讯、河道、水利、气象、畜牧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维护;组织和监督擅自设摊、堆物、占道和私建滥建等行为;承担抗台防汛、抗雪防冻、防潮等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服务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协助做好土地征用、拆迁改造等工作。

(四)区域发展办公室

承担统筹推动区域发展;承担企业管理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人才经济等工作,协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承担统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街道办事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议、决定、指示;承担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一般性生产者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五)党群服务中心

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收缴党费和特殊党费;接纳流动党员,组织其活动或帮助其落实相应党组织等有关党内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单位提供政务服务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街道整合调配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好司法调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做好本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街道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农业农村综合服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