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2315065/2021-00002
  • 农业、林业、水利
  • 2021-08-18
  • 主动公开
  • 哈阿政发〔2021〕11号
  • 现行有效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提级清查整改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18 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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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阿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

题提级清查整改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阿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提级清查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议和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领导讲话精神,持续深入抓好阿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如期实现专项整治目标,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及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议精神为指导,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提级清查整改,进一步总结全区前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和不足,对工作再部署、再落实,提高整治质量,加快整治进度,如期实现专项整治目标。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提级清查整改为契机,结合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进一步对农村集体的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经济合同和财务收支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清理,进行集中整治,实现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化、资产资源管理透明化、合同管理规范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提级转段后,进一步压实区、镇(街)、村三级责任,继续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6方面整治重点和4方面14项问题开展整治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6方面整治重点即《阿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项整治问题重点中的6方面。

4方面14项问题即资金、资产、资源和合同4方面和以下14项问题。

(1)坐收坐支问题;

(2)集体收入账外管理和私设“小金库”问题;

(3)公职人员和村干部变向占用集体资金问题;

(4)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集体经济收入和转移支付专项经费问题;

(5)虚报套取集体资金问题(重点是疫情防控、秸秆焚烧和环境整治方面);

(6)农村固定资产管理使用问题,包括违规出售(租、借)和非法侵占(无偿占有)等;

(7)农村校产管理使用问题,包括违规出售(租、借)、非法侵占(无偿占有)和管理主体不清等;

(8)政府拨款形成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应划转未划转问题;

(9)集体资源违规发包问题;

(10)集体资源发包欠缴承包费问题;

(11)校田地资金用途不明和归属不清问题;

(12)集体机动地和四荒合同程序不规范和显失公平问题;

(13)集体林地程序不规范和显失公平问题;

(14)集体校田地程序不规范和显失公平问题。

三、方法步骤

根据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延期到2022年4月末的总体要求,阿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提级清查整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再部署阶段(2021年8月初至8月中旬前)

制定阿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提级清查整改方案,由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召开推进会议,进一步部署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清查整改工作;并统筹协调多方力量,组织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和农村经管干部组成清查组,对所辖镇(街)进行划片,每片安排一个清查组,承担片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查任务。

镇(街)要按照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在前期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再通过微信、广播、“村村通”喇叭、发放宣传单和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再宣传,详细讲解政策;区级清查组深入各镇(街)村进行不定期抽查,充分了解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各镇(街)要继续承担好“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责任,在开展区级提级清查整改的同时,镇(街)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要对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开展“回头看”,对准目标找差距,围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重点工作形成“回头看”专题报告,以镇(街)正式文件报区专项整治专班,作为区级提级清查整治的重点依据。镇(街)要针对存在问题,持续发力,深入抓好专项整治的清查和整改,坚决防止和杜绝提级清查整改后,镇(街)发生整治工作弱化问题。

(二)再清查阶段(2021年8月下旬至11月底前)

结合镇(街)前期清查结果,区级清查组进一步清查集体账目、清查集体资产、清查集体资源、清查集体债权方面的问题,同时,全面掌握镇(街)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指导、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清查整治、档案管理规范、“清化收”工作等6方面、20项具体工作开展情况(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评价表)。区级清查组每组都要建立问题清查台账,由清查人员和责任人签字,区级清查组要形成清查档案并签字存档;区、镇(街)清查组分级建立清查检查日志,记录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确保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整改阶段(2021年12月初至2022年2月底前)

镇(街)前期清查出的未整改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攻关,认真分析研判,加大整改力度,做到应改尽改。在此基础上,区级清查组清查出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向镇(街)下发整改通知,结合镇(街)实际,明确整改时限;对区域内共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告,定期会商研究解决。

(四)总结阶段(2022年3月初至2022年4月中旬前)

全区清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在认真总结整治整改的基础上,深刻剖析原因,形成专题报告,经区主要领导审核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提级清查整改工作推进中,要做到:

1.围绕重点任务抓清查。这次专项整治是针对“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进行整治,解决集体资金资产流失、集体资源分配不公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等问题。要在短时间内实现这个目标,不能贪大求全,搞“一刀切”、“胡子眉毛一把抓”,以致于工作跑偏、事倍功半。必须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抓出成效。

2.围绕难点村驻村清查。区级清查组要把主要工作精力集中到本地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把握好工作节奏,用局部突破积累经验,进而带动整治全局。在全面清查的同时,对重点难点村,群众反映强烈、线索较多的村,由区镇(街)两级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驻村清查。

3.边查边改、清改同步。区清查组深入镇(街)边清查,边督促镇(街)整改;镇(街)前期清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及时跟进整改措施,该入账的入账、该纠正的纠正、该清收的清收、该退赔的退赔,对涉及违规违法的线索或案例,要及时向纪委监委和司法部门反馈移交。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提级清查整改领导组织。一是区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提级清查整改工作领导组织,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任阿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提级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级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许春生兼任。二是区级领导分片包干,包片推进,负责所包镇街(按原来联系镇街)“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清查整改工作。抽调农业、财政、审计和农村经管等人员成立区级清查组,全面负责所包镇(街)清查任务(附提级清查整改领导小组和清查组名单)。三是镇(街)要参照区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提级清查整改领导组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名单上报区“三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要配备3名以上专职经管人员从事专项整治工作。

(二)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区级清查组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由镇(街)主要领导汇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区级清查组也要定期向区级领导小组汇报所包镇(街)“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对区域内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三)强化追责问责。从8月份开始,按照镇(街)工作进度进行排名,对整治进度较慢的、整改不力的镇(街),由区级主要领导约谈排名靠后的镇(街)主要领导。并严格执行“五项追责”机制,即:对领导重视不足不作为的要追责、对人员力量不足清查不彻底的要追责、对查不出问题走过场的要追责、对整治结束群众不满意的要追责、对整治后仍发现突出问题的要追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阿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提级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阿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提级清查整改工作清查组

3.镇(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评价表

相关链接:关于《哈尔滨市阿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提级清查整改方案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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