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局

    (一)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我区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八)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负责市级安排的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从平遥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加强社会宣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办公地址:民权大街94-1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节假日除外)

    • 党组书记、局长:朱文志

      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 二级调研员:杨延宏

      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黑龙江省双城市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退役军人事务局二级调研员,负责军休站和军转工作。

    •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晓飞

      男,满族、1970年10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负责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双拥共建、纪检监察、综治安全、创业就业、培训工作。

    • 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冬云

      女,汉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1971年5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1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现任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常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日常工作、干部人事、职称、目标考评、工青妇工作;分管局综合办公室、财务工作。

    • 副局长:辛宇

      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人,2011年11月参加工作,2010年12月入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哈尔滨市阿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负责优抚安置、双拥共建、信访维稳工作。

    一、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5379903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合、政务公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机关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和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安置转业军官、自主择业转业军官随军随调随迁家属的接收安置;拟订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指导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等工作。

    二、优抚安置科:(联系电话:53732522)

    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和士兵安置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军供服务保障相关工作;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全区烈士褒扬申报工作;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安全监管和职业健康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指导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

    三、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3733989)

    协助落实政策咨询、就业创业、培训、关系转接、档案管理、信访维稳、优抚双拥、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

    四、军休站:(联系电话:53733200)

    依据省级民政部门开具《接收安置通知书》,以及住房、工资待遇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军休干部接收手续。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国家机关同职级离休退休干部政策待遇和社会优待。组织军休干部过好党的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