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负责贯彻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落实相关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制度。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运营政策和实施办法;实施对基金的预防、调节和控制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层面制定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区政府特邀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落实好职业技能相关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推动相关政策落实。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奖励制度。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配合处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重大信访或突出事件;负责政策方面的落实。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承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有关建筑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建设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负责统筹收缴、启动和返还建设领域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区水务、人防、电力、通信、交通运输等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负责提出所管辖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数额,以及相应启动、返还意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处理非建设领域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负责总协调、检查、督办及数据统计工作。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址:阿城区金龙路7号

    电话:53722272

    电子邮箱:laodongju888@126.com

    • 党组书记、局长:李延梁 办公电话:53767566

      男,满族,1973年2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人。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组全面工作、人社局行政全面工作。

    • 副局长:刘群

      女,汉族,1974年12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4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常务工作、安全工作、信访工作、全区职称、劳动就业等工作,分管综合科、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副局长:丁楠

      女,满族,1989年12月出生,黑龙江哈尔滨人,2010年参加工作,2012年入党,研究生学历。现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劳动人事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等工作,分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和审批科(劳动关系)。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科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宏观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负责本部门信访工作。

    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及审计工作;负责涉及人社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党组各项工作。

    (二)审批科

    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在区级档案保管部门存档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正常退休的核准、补费认定、退休条件核改、女职工转岗备案、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人员的认定等工作;负责全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特殊工种退休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提前退休的核准工作;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对征地项目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提出审核意见;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审批工作。

    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牵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建设工作;负责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备案工作;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负责全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作;审核和指导国有企业改制、集体企业改革、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指导改制破产企业职工托管服务和企业职工档案保管认定工作;负责核准企业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和工效挂钩方案;参与区级劳动模范和厂务公开评定工作;负责招用人员备案及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计划核准。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指导对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职业病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落实并宣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负责对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职业病人员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调查取证并提出认定意见工作。

    负责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履行政府主导的调解职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之间的关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仲裁机构组织规则;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调解员资格制度,完善争议仲裁调解员和仲裁员队伍建设。

    (三)管理科

    负责对全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批、研究生转正定职工作;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和签转工作;卫生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确认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综合指导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并进行宏观管理和结构调整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制定吸引留学人员来阿创业优惠办法;服务全区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建设;组织指导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区政府特邀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服务全区高层次人才政策补贴、补助、奖励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负责劳动预备制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配合市局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选调等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工作;负责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备案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及奖惩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辞退、审批、备案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借调人员手续审批及备案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

    落实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及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审批;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遗属补助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审批;负责全区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考核鉴定的相关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落实相关政策;负责事业单位长期病休人员病检。

    阿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5372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