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阿城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民政工作任务。

    二、负责指导各镇街的民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镇街的民政组织建设。

    三、负责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金的预算和发放工作、指导各镇街审批低保;指导各镇街对城乡低收入家庭、特困家庭的审批工作;承担对全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的预算和发放工作。

    四、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需要救助情况的认定、救助;承担孤儿保障工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工作;留守儿童的保障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机构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

    六、推进全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自治示范活动以及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承担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办理全区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工作;办理收养登记和收养服务工作。

    八、负责死亡人口的遗体接运、遗体寄存、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以及负责开展殡葬执法监督,宣传文明殡葬等服务工作。

    九、负责权限内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许可工作。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强化作风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在情系民生、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方面,卓有成效地落实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工作。全区现已有养老机构54家,床位已达到4115张,满足了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需求。近5年来,共救助低保对象53941户、78476人,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28083.9万元;救助低收入、低困群众4432户、8547人,达500万元;大病救助11.8万人次,达14101.7万元;临时救助2930人次,达497万元;落实残疾人补贴制度,已有13718人纳入救助范围。2021年,我局将民权大街189号改建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大厅宽敞明亮、办证秩序景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积极采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以金城街道北顺社区为试点,全力推进我区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智慧社区建设。我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下,锐意创新改革,勇于担当作为,努力改善民生,坚持服务大局,尽心竭力做好各项民生民政工作,为阿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牌路大街370号4层

    • 局长:李松绵 办公电话:53735185

      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阿城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 二级调研员:徐兵

      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1996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二级调研员,分管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殡仪馆。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 副局长:郭俊红

      女,汉族,1977年11月出生,哈尔滨市阿城人,1997年10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常务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分管办公室、老年人大学、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民间办。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 副局长:张明琴

      女,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哈尔滨市阿城人,2002年11月参加工作,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纪检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分管养老科。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 副局长:张雷

      男,汉族,1983年8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2006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阿城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信访工作,分管低保中心、救助站,协助管理社区基层治理工作。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一)办公室(加挂社会事务科牌子) 电话:53735704

    负责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组织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承担局机关公文运转、文档资料管理、政务信息、史志、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硏工作;搞好各项工作的督办检查、行政复议、政策法规咨询宣传;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劳资、保密、信访、安全、维稳综治和机关后勤福利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搞好机关与镇、街民政工作及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负责搞好各项民政事业资金及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承担全区民政统计管理和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各镇、街民政的财务工作。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党务建设、群团、退休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权限内社会团体登记和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许可;开展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开展殡葬执法监督管理。

    (二)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  电话:53735674

    负责统筹协调完善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上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标准;指导、监督镇街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负责提出区本级低保资金预算计划;会同区财政部门分配、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承担孤儿、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协调组织及确认等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管理工作。

    负责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与转报;负责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机构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养老机构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加挂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牌子)  电话:53734427

    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及规划,结合本区域实际制订城乡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研究提出社区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村务、居务公开;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社区活动,承担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域内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负责镇(街)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区地名命名、更名、废名的审核申报;负责规范全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接收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建立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及运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