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信息科技局

    (一)负责普及科学技术、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二)负责原国有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稳定工作,负责企业留守委员会管理工作,协调处理企业改遗留问题。

    (三)贯彻实施哈市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污染控制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建设。

    (四)实施电力行政管理与监督,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协调处理企业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五)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监督管理;依法整顿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煤炭经营证的上报审核工作。制定煤炭行业近期调控方案,监测分析运行态势。

    (六)负责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重点工业源项目清单内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工作。

    (七)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的监督管理工作;安全工作(行业安全和民爆安全),落实行业部门安全会议及文件要求;负责组织工业运行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的协调。

    (八)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九)组织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承担区“互联网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结合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分析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减负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科技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任务,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十四)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开展全区对外科技人才交流,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国外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十六)综合协调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30  (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金龙路13号3层

    电话:53722906


    局长、党组书记:张永超。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修立文,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债券及重大项目建设、钢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分管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小企业科技孵化中心)、上京会宁公司。

    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党组成员:罗宇,负责推动科技能力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科技企业管理、军民融合、外国专家等工作,分管科技创新科。

    二级调研员、科协主席:崔亨日,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工业固投、钢铁产业专班、工业能源节约、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业企业行业和民爆企业安全、科协、防汛等工作,分管企业发展科、企业管理科。

    三级调研员:郑威汉,负责机关常务、国有资产管理、信访等工作,分管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

    四级调研员:孙涛,负责党务、纪检、统战、人才等工作,分管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务)。

    四级调研员:邵春颖,负责政法、工会、乡村振兴等工作。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加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机要通讯等事宜及联络接待、安全保卫等事务,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负责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稿;承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系统内所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宣传统战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老干部、及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国外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负责普及科学技术、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负责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协调老科协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全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工作计划;协调全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保障和推进武器装备重大专项的实施及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加挂的信访办公室负责国有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稳定工作,负责企业留守委员会管理工作,协调处理企业改遗留问题。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负责对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规划引导建设产业集群、乡镇工业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微小企业向规模企业发展。负责组织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组织企业参加重要产品展销活动。

    (二)企业管理科

    职责:贯彻实施哈市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污染控制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建设;组织贯彻国家、省、哈市产业政策及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实施电力行政管理与监督,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协调处理企业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监督管理;依法整顿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煤炭经营证的上报审核工作。制定煤炭行业近期调控方案,监测分析运行态势。负责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重点工业源项目清单内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和科技企业的行业安全和民爆安全工作,参加行业部门安全会议及落实会议及文件精神;负责组织工业运行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的协调;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协调配合环保执法工作。

    (三)企业发展科(加挂经济运行科牌子)

    职责:组织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备案全区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结合全区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提出新型工业化专项改造资金年度投资方向;参与编制重点产业、产品调整方案。定期向各乡镇、街道及重点企业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搜集整理项目,编制项目册,全面为大项目建设服务。负责企业技术创新及其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协调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和推广应用;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上报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互联网 ”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电子政务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培育扶持软件业、服务外包业的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职能,拟订本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加挂的经济运行科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日常运行,结合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分析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煤、电、油、气、运等综合保障,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哈市下达的经济调控任务提出全区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跟踪执行情况;提出市重点支持企业名单。负责工业企业及中小企业财务统计及全区规模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减负工作。负责全区企业培训工作及开展人才合作与交流。(四)科技创新科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科技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任务,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规划、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组织落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计划。组织推动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协调指导农业农村科技工作,负责科技下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实施和监督,协调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开展全区对外科技人才交流,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科技统计、科技成果登记、科技信息工作、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负责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