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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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3-01-04
2020年7月1日,区政府印发了《哈尔滨市阿城区重大涉法事务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加强法治建设,及时分析、研判和处置我区重大涉法事务,规范全区重大涉法事务处理程序,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防范职能风险,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了《哈尔滨市阿城区重大涉法事务处理办法》。
二、原则及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基础上,借鉴外省市相关工作制度。
三、制定过程
司法局单位起草的《哈尔滨市阿城区重大涉法事务处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征求了区领导和相关单位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处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哈尔滨市阿城区重大涉法事务处理办法》(讨论稿)共分5个部分,共17条。
一是明确了重大涉法事务的适用范围。区政府及所属部门涉及行政管理过程中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协议(合同)签订、民事诉讼以及行政、民事争议、信访事项处理等涉法事务中,影响大、疑难、复杂或矛盾突出的事务时,适用本处理办法。
二是明确了重大涉法事务的责任人。全区各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对区政府交办、本部门承办的重大涉法事务负总责。承办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所办理的重大涉法事务具体负责。
三是明确了会商机制和相应程序。对重大涉法事务实行会商机制,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重大涉法会商事项。
四是明确了信访听证的召集部门和听证基本程序。区信访局负责组织信访听证。
五是明确了协议(合同)审查程序和部门职责。区司法局及政府法律顾问负责区政府交办的以区政府作为主体的协议(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审查工作。协议(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的责任单位及其法律顾问负责以本单位作为主体的协议(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审查工作。
六是明确了行政应诉的应诉承办单位和诉讼相关文书流转程序。处理办法中分六类不同情况确定了应诉承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以区政府为应诉主体的法律文书,承担法律文书的流转工作。
七是明确了责任追究情形。处理办法中规定了九种情形,由区纪委、区监委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八是明确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将各部门、镇(街道)办理重大涉法事务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
五、解读机构
《办法》解读机构为阿城区司法局,联系人:高尚,联系电话:5374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