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5-14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落实国家、省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求,加快改善我市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我区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制定依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哈政规[2019]6号)。
三、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
审核。区残联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对残疾儿童相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监护人自主选择我市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相关文件: http://www.acheng.gov.cn/art/2019/7/5/art_24610_856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