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5-27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严防出现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现象,强化查处“地条钢”责任意识,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并将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人。
二、文件制定依据
依据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钢铁行业产能、产量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黑钢化解办【2019】2号)、哈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文件。
三、工作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查处“地条钢”的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各镇街对本地区取缔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工作负总责,并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职责分工到位、监督问责到位,确保辖区范围内无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行为。如发现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企业或项目,要立即上报,并立即按照“四个彻底”要求取缔,确保清理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不发生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等情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根据“地条钢”生产特点,结合各自职能,严密监控、严细筛查、严肃处置。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应急局、住建局)
五、核心或重要任务
一是健全发现机制;二是完善举报响应制度;三是加强排查核查工作;四是坚决查处取缔“地条钢”;五是加强政策学习宣传工作。
相关文件: http://www.acheng.gov.cn/art/2019/7/11/art_24610_856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