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0-07-15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9〕137号)《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16号)等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印发《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并予以公布。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及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对区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
四、征求意见情况(包括分歧意见协调处理情况)
已征求各部门意见,相关部门没有修改意见。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