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村室内改厕以奖代补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阿城区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0-08-10

哈阿政办发〔20208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目标

完成2019年省级下达农村室内改厕任务指标 2526户。完成2020年省级下达农村室内改厕任务指标 200户。

二、奖补对象

(一)按照各镇(街)申报的改厕计划,由各镇(街)根据自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分配。按照试点示范的原则,将改厕落实到村、到屯、到户,确定改厕奖补对象。奖补对象为验收合格的室内厕所改造的常住农户。

(二)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主要干线沿途、美丽乡村示范村等重点村屯的农户要优先安排改厕指标,纳入改厕奖补范围。

(三)对已建成的水冲式或非水冲式、未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的厕所,不得以旧顶新纳入改厕奖补范围。

三、奖补标准

按照“整村(屯)推进、先建后补”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农村户厕改造资金,提高建造标准。

(一)管网式室内水冲厕所建设标准 6000 元/户,省级财政对室内水冲式厕所补助 4000 元/户,区财政补助 2000 元/户,农户自行建设厕屋、购置厕具。

(二)户用化粪池式室内水冲厕所建设标准 5000 元/户,省级财政对室内水冲式厕所补助 4000 元/户,区财政补助 1000 元/户,农户自行建设厕屋、购置厕具。

(三)室内非水冲生态厕所建设标准 3000 元/户,省级财政对室内非水冲生态厕所补助 2000 元/户,区财政补助 1000元/户,农户自行建设厕屋、购置菌剂等必备产品。

四、重点工作

(一)摸清改厕底数。以村屯为单位全面摸清农村户用室内厕所数量、布点、模式等数据信息;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开支持政策推进程序、资金使用、设备采购服务承诺等;同步跟踪开展管理维护、使用满意度等情况调查研究。建立农村改厕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信息报送制度,及时统计上报农村厕所建设情况,实行一户一厕一档。

(二)科学编制方案。各镇要依据本地实际,尊重农民意愿,在摸清农户实际需求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工作,选择适应不同条件、性价比高、群众接受度高的改厕模式,科学编制“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突出抓好覆盖常住人口85%以上的整村(整屯)推进,要重点做好示范引导,明确改厕优先顺序,集中力量加快推进。

(三)加快工作推进。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卫健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等各相关部门对各镇(街)改厕项目进行随机督导检查。区财政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负责协调落实农村改厕资金的拨付,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使用监管。镇(街)为辖区范围内农村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改厕指标的申请、调配,确定改厕奖补范围,选择技术模式,审核施工代建企业资质,以及负责质量监管和入户验收等工作。各镇(街)要建立高效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推进措施,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四)同步治理粪污。结合我区实际,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屯)延伸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无害化处理。鼓励探索粪污肥料化、污水循环利用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防止随意倾倒粪污,对于不能就近就地及时利用处理的,以村(屯)为单位建立贮粪池进行集中处理,科学解决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

(五)完善运行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强化建后管理,各镇(街)要认真组织开展运行管理,建立后续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建后管理及时到位。明确厕所运行管护标准,明确粪污收取、转运、贮存、维护的责任主体,确保粪污满了有人掏,设备坏了有人修,管道堵了有人通,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管理、有人员看护,形成规范化的运行维护机制。要组织开展农村室内厕所建设和维护人员培训,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参与厕所运行管护工作,确保建设和管理到位。

五、工作流程

(一)确定工作任务。在坚持农户自愿原则前提下,各镇(街)依据上报的改厕计划,将改厕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到屯、到户,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实施。

(二)审核施工代建企业的资质和建设能力等条件。各镇(街)对有意愿为农户代建户厕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资质、改厕产品等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可在本镇(街)范围内施工建设的代建企业。

1.室内厕所施工代建企业的资质条件。对承接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工程设备生产企业或施工企业施行备案管理,必须在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搭建的黑龙江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技术服务指导平台备案并公示。(可在http://www.hljhdjk.org.cn/查询“黑龙江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技术服务指导平台” 备案公示信息)。

2.审核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镇(街)准予施工代建企业在本镇(街)内为农户代建室内或室外户厕的,要将施工代建企业的相关资料等审核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对不符合资质条件,或者后续施工不按规定建设、采用的改厕产品不合格、后期使用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施工代建企业,将直接取消其在我区内的施工资格。

(三)建立施工质量一体化责任制。施工代建企业与改厕村签订改厕施工合同(或施工代建企业与改厕村签订代建农村户用厕所质量责任保证书),施工合同(或保证书)中要明确包含“施工代建企业按标准建设,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化粪池、连接管线等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明确承担现场施工安装作业和改厕产品一体化质量保证责任”等义务的条款。村委会要与施工代建企业和农户三方对接,并配合施工企业建设。

(四)签订现场施工作业协议。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技术导则》。由村委会(村民代表)自主选定施工代建企业,组织施工代建企业与农户签订《农村户厕改造施工合同》(或组织施工代建企业与农户、村委会签订《农村户厕改造代建项目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维护各方权益。其中:施工代建企业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其中要有安全生产责任条款)、按标准施工建设、提供后续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期;农户出资出劳,负责选址、清理施工现场、提供必备施工条件、参与项目验收、接受镇(街)和村委会的管理;村委会(村民代表)负责组织农户配合施工代建企业建设,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推进改厕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开展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由镇(街)负责竣工验收。农村改厕项目实行按批次验收机制,施工代建企业每建设完成1 个自然屯的农村户厕改造任务为一批次,每完成一批次建设任务的,即可申请一批次的项目验收。验收时需查验以下资料:

1.化粪池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抽检报告;

2.采用管网收集方式进行整村改造的室外设施设计图纸;

3.非水冲生态厕所供应商提交的厕屋空气质量、粪便处理检测报告;

4.改造前、中、后及隐蔽工程的图片或影像资料,以及其他与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的内业材料。

以上资料以《黑龙江省农村室内户厕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为准。竣工验收工作以镇(街)为主体,组织村委会(村民代表)、农户参加,进行现场验收,填写《农村室内户厕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

验收过程要有农户参与,农户不同意验收合格结论且理由合理的,不能通过验收。

(六)及时拨付奖补资金。按照“建设一批、验收一批、拨付一批”的原则,对验收合格的改厕项目,由镇(街)向区政府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复核确认,将奖补资金及时下拨。在施工代建企业、农户同意的前提下,由镇(街)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代建企业。对室内水冲式改厕项目,由施工代建企业向镇(街)交纳 5%的质量保证金。如质量无问题,12 个月后由镇(街)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施工代建企业。

(七)完善项目内业管理。按照“一户一档、一村一档”的原则,各镇(街)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其中,室内厕所改造档案中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农户改厕申请表、农户改厕合同、改厕施工合同、施工前(中、后)照片(照片要显示拍照日期)、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等与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的内业材料。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各镇(街)要加强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提高农村改厕项目的管理质量。改厕施工要由有资质、有施工经验的企业承担,作业人员要接受专业技术指导,现场施工要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代建企业要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确保改厕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于室内厕所建设,要按照《黑龙江省农村室内户厕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加强技术指导,规范工程设计和施工流程,注意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室内冲水式卫生厕所的改造,要执行化粪池产品质量鉴定合格证备案的规定,进一步明晰化粪池生产和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责任,确保改厕标准的落实。对于室内厕所施工代建企业施工队伍人员配备不齐、培训不够,对改厕施工规程不熟悉,现场质量控制不严,特别是出现管道与化粪池连接处及其他连接处不紧密或泄漏、保温施工达不到效果,玻璃钢化粪池(储粪罐)厚度低于8mm 抗压不达标、冬天抗冻涨不达标,不采用非冻胀性级配砂石等符合规定的建筑材料回填施工等严重问题的,镇(街)有权直接叫停室内改厕施工企业现场施工建设,责成施工代建企业立即整改,或者取消施工代建企业施工代建资格,引导农户重新选择确定室内改厕施工企业。村委会要组织农户参与建设,监督施工企业的现场施工质量。镇(街)要按照省级印发的相关指导文件,建立统改统建农村室内户厕施工监理制度,严格开展施工关键节点质量安全巡查,建立整改台帐,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机制。实行改厕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镇(街)的资金保障机制。各镇(街)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健全制度,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改厕资金及时给付施工代建企业。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三)建立维修和管护长效机制各镇(街)要建立农村户厕改造使用维护长效机制,制定厕所维修和粪污有效治理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成立稳定的清掏队伍,配备必要清掏车辆,做好粪便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把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的经营权向有机肥生产企业或种植合作社开放。

(四)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农村改厕任务完成情况将列为农村人居环境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资金支持、改厕进度、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对工作进展较快,成效突出的镇(街)进行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进展较慢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镇(街)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及时报道农村改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相关解读:http://www.acheng.gov.cn/art/2020/8/10/art_24592_933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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