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待遇 1、对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性质、经营期长短、产品内外销和获得利情况,根据国家税制改革后的有关政策税务部门批准,可享受有关税种的减免待遇。 2、对招商引进的内资企业,按新税制政策在我乡新办、联营联办或其他兴办企业享受本市规定的在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方面的优惠待遇。 3、投资者在我乡从事公用设施建设,免收政策规定以外的各种费用。 土地使用优惠待遇 1、企业可通过出租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以出让为主,一次性交纳出让金,以市政府当年公布基准地价为基数,给予减收应缴总额的30%优惠。 2、举办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及其它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事业,按划拔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免缴土地出让金; 3、收购本乡亏损关停、倒闭的现有国有企业全部产权的,土地出让金按规定标准的50%征收,租赁本款规定企业的,土地租金按规定标准的50%征收; 4、利用国有荒地植树育林的,土地无偿使用,林权归已,可以继承,也可以依法转让,出售。 帮助融通资金 1、国外投资者在我乡兴办产品出口,先进技术和环保型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短期贷款,乡政府可帮其融通专业银行优先予以安排,并纳入银行信贷计划; 2、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股本不足时,有关部门帮助企业争得银行支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所需资金,也要代企业发放债券、股票,帮助筹集资金。 其他优惠待遇 1、凡引进资金使用期在3 年以上的,实现效益或提利10万元以上者可一次性给予10%的奖励。 2、凡来我乡投资办企业的人员及其爱人子女在户口、入学住房、就医等方面均由政府帮助优先解决。 更多内容
红星乡地处阿城市东部10公里处, 总辖面积151公里。全乡 5个行政村38个自然屯,总户数 4330户,人口 16501人。红星乡七山一水二分田,山川秀丽,资源丰富。矿产品丰厚,是哈市、大庆、北安等地的建筑石材生产基地,尤其是特产——乌龙青石材,更是独一无二,以它特有的色彩和质地,享誉海内外,中华世纪坛和中国工商银行均用此材料装饰外表。三产发展迅猛,乡镇企业发展迅速,个体私营企业800家。全乡农业耕地面积 32751亩森林茂盛,面积 15万亩,木材蓄积量51万立方米。畜牧渔业发达。旅游区风景秀丽,环境优美,每年接纳国内旅客十万人次之多,正处于阿城市环状旅游热线上,是哈市旅游业的又一个亮点。红星乡交通方便,邮政、通讯事业发达,为乡域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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